吴义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办公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网枞阳县供电公司根据国网办【2020】20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充电桩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实施主体:国网电动汽车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动汽车公司)
主要任务:1.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优化完善城市公共网络布局,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城市基础性保障充电桩建设,积极推动即插即充技术应用。2.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公交、物流、环卫、港口、矿区等专用车充电桩市场。
办公区充电桩建设,按照充换电设施新装业务规范要求,需由办公区所属单位主体提出充电桩建设用电需求,电价标准,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执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电财工作【2014】392号)执行。
感谢你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枞阳电力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国网枞阳县供电公司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刘启明
联系电话:18005562282
国网枞阳县供电公司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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