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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212-0001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06 17:14 来源: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陆晓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组建县节能监察中心的建议”(14-1-1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2019年6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8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目前,铜陵市除市直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外,其他县区均未设立此类机构。

感谢你对节能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节能监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办复类别:C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0562-3210030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