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春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县法院推行就近立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就近立案及联动立案问题,我院于2021年3月制定了《枞阳县人民法院联动立案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该规定已于2021年3月30日起施行。《规定》中就属于院机关业务庭管辖案件和属法庭管辖案件的联动立案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附《枞阳县人民法院联动立案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二、关于提案中提及的充实基层法庭审判队伍问题,我院近年来一直加强法庭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并为四个基层法庭配备了业务能力强、办案效率高的员额法官,教育整顿后加大了法庭干警的轮岗交流,各基层法庭均能公正高效地完成各自的审判工作任务。
感谢你对县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法院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人民法院
办复类别:A类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562-3212022
附件:枞阳县人民法院联动立案工作暂行规定(试行)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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