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立项依据:《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枞发﹝2021﹞10号)
实施主体: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预算安排: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合计45.9万元。
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具体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有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