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枞阳县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按计划、自愿、免试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不得进行入学选拔考试。各民办学校当年招生不得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
本县小学毕业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填写资格审查表,集中报送所在中心学校汇总。
本县户籍非我县小学毕业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本县户籍非我县小学毕业生,可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报名登记,经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后,填写资格审查表。
招生报名登记截止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县教体局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非本县小学毕业随迁子女。上述“本县小学毕业生和本县户籍非我县小学毕业生”报名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可缺额招收非我县小学毕业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大于缺额人数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