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龄津贴
(一)发放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简称“高龄津贴”)待遇。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360元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72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3600元高龄津贴。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程序。个人申请,经村、乡两级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重阳节前一次性打卡发放。
二、居家养老补贴
(一)发放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中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按每月50元标准发放,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打卡发放。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