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枞阳县2021年度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的单位名称、奖励依据和奖励金额已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枞政[2021]36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县质量发展委办公室提出。联系人:唐 明 联系电话13966625699
附件:枞阳县拟兑现2021年度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资金一览表
枞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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