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7304/202212-00054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名称: | 2022年部门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346 |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表
2.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总表
3.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支出总表
4.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办[2019]24号文件规定,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协调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乡镇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以及“救急难”工作。组织实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以及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及本县与周边县(区)界的边界争议和调处事务;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枞阳县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枞阳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枞阳县福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枞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枞阳县民政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枞阳县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枞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细落实救助政策。做好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1+8”体系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创新救助管理服务方式,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兜尽兜。
(二)保障特殊群体利益。常态化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补贴审核审批及发放工作。严格执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不断提高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落实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各项老年福利政策落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探访制度。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三)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22年拟新改扩建农村社区服务大厅6个。加强界线界桩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拟组织1次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完成2021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大公益性、服务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壮大专业社会人才队伍。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水平。规范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2年完成枞阳县社工总站建设,60%以上乡镇实施社工站项目。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揽思想和行动,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上。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两个责任”及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持续抓好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断提高民政系统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收 入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5356.6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
6873.86 |
二、外交支出 |
|
|
|
三、国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181.83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491.01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0.81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五、单位资金收入 |
182.41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其中:事业收入 |
182.41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上级补助收入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其他收入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7.25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二、预备费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181.83 |
|
|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
|
|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小 计 |
15720.9 |
本 年 支 出 小 计 |
15720.9 |
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 |
|
一般公共预算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单位资金 |
|
收 入 总 计 |
15720.9 |
支 出 总 计 |
15720.9 |
部门公开表2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小计 |
事业 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枞阳县民政局 |
15720.9 |
15720.9 |
15356.66 |
181.83 |
|
|
182.41 |
182.41 |
|
|
|
|
|
|
|
|
|
|
枞阳县民政局本级 |
14941.7 |
14941.7 |
14759.87 |
181.83 |
|
|
|
|
|
|
|
|
|
|
|
|
|
|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
710.4 |
710.4 |
530.4 |
|
|
|
180 |
180 |
|
|
|
|
|
|
|
|
|
|
枞阳县福利院 |
29.55 |
29.55 |
27.14 |
|
|
|
2.41 |
2.41 |
|
|
|
|
|
|
|
|
|
|
枞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39.25 |
39.25 |
39.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公开表3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491.01 |
606.28 |
14884.73 |
|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92.59 |
144.59 |
48 |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144.59 |
144.59 |
|
|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4 |
|
4 |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4 |
|
44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8.52 |
38.52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6 |
0.6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13 |
26.13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1.79 |
11.79 |
|
|
|
|
20810 |
社会福利 |
2729.42 |
423.16 |
2306.26 |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46 |
|
46 |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896 |
|
896 |
|
|
|
2081004 |
殡葬 |
859.88 |
364.88 |
495 |
|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58.29 |
58.29 |
|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439.36 |
|
439.36 |
|
|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429.9 |
|
429.9 |
|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770 |
|
770 |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770 |
|
770 |
|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3601.1 |
|
3601.1 |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443.88 |
|
443.88 |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157.22 |
|
3157.22 |
|
|
|
20820 |
临时救助 |
260 |
|
260 |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200 |
|
200 |
|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60 |
|
60 |
|
|
|
20821 |
特困人员供养 |
958.64 |
|
958.64 |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958.64 |
|
958.64 |
|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1.87 |
|
41.87 |
|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1.87 |
|
41.87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98.86 |
|
6898.86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98.86 |
|
6898.86 |
|
|
|
210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10.81 |
10.81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 |
3.8 |
|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01 |
7.01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7.25 |
37.25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9.6 |
19.6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7.65 |
17.65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181.83 |
|
181.83 |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 益金支出 |
105 |
|
105 |
|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6.83 |
|
76.83 |
|
|
|
部门公开表4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
一、本年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5356.6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181.83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国防支出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308.6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0.81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7.25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二)预备费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181.83 |
|
|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
|
|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 |
|
|
|
|
|
收 入 总 计 |
15538.49 |
支 出 总 计 |
15538.49 |
部门公开表5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308.6 |
423.87 |
375.69 |
48.18 |
14884.73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92.59 |
144.59 |
116.66 |
27.93 |
48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144.59 |
144.59 |
116.66 |
27.93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4 |
|
|
|
4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4 |
|
|
|
44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8.52 |
38.52 |
38.52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6 |
0.6 |
0.6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13 |
26.13 |
26.13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1.79 |
11.79 |
11.79 |
|
|
20810 |
社会福利 |
2547.02 |
240.76 |
220.51 |
20.25 |
2306.26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46 |
|
|
|
46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896 |
|
|
|
896 |
2081004 |
殡葬 |
679.89 |
184.89 |
168.89 |
16 |
495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55.87 |
55.87 |
51.62 |
4.25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439.36 |
|
|
|
439.36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429.9 |
|
|
|
429.9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770 |
|
|
|
770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770 |
|
|
|
770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3601.1 |
|
|
|
3601.1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443.88 |
|
|
|
443.88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157.22 |
|
|
|
3157.22 |
20820 |
临时救助 |
260 |
|
|
|
260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200 |
|
|
|
200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60 |
|
|
|
60 |
20821 |
特困人员供养 |
958.64 |
|
|
|
958.64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958.64 |
|
|
|
958.64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1.87 |
|
|
|
41.87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1.87 |
|
|
|
41.87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98.86 |
|
|
|
6898.86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98.86 |
|
|
|
6898.86 |
210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10.81 |
10.81 |
10.81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 |
3.8 |
3.8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01 |
7.01 |
7.01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7.25 |
37.25 |
37.25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9.6 |
19.6 |
19.6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7.65 |
17.65 |
17.65 |
|
|
部门公开表6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
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04.25 |
404.2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9.18 |
99.1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5.77 |
35.77 |
|
30103 |
奖金 |
3.1 |
3.1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8.61 |
38.6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6.13 |
26.13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87 |
13.87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8 |
10.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04 |
2.04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9.6 |
19.6 |
|
3011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5.15 |
155.15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75 |
2.22 |
46.53 |
30201 |
办公费 |
12.25 |
|
12.25 |
30202 |
印刷费 |
0.9 |
|
0.9 |
30203 |
咨询费 |
0.1 |
|
0.1 |
30205 |
水费 |
0.95 |
|
0.95 |
30206 |
电费 |
0.8 |
|
0.8 |
30207 |
邮电费 |
0.1 |
|
0.1 |
30211 |
差旅费 |
7.33 |
|
7.33 |
30213 |
维修(护)费 |
2.8 |
|
2.8 |
30214 |
租赁费 |
4 |
|
4 |
30215 |
会议费 |
2.5 |
|
2.5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3 |
|
13 |
30228 |
工会经费 |
1.98 |
1.98 |
|
30229 |
福利费 |
0.24 |
0.24 |
|
30231 |
其他交通费支出 |
1.7 |
|
1.7 |
3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0.1 |
|
0.1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7.73 |
17.28 |
0.45 |
30302 |
退休费 |
8.4 |
8.4 |
|
30305 |
生活补助 |
8.88 |
8.88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45 |
|
0.45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2 |
|
1.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2 |
|
1.2 |
部门公开表7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29 |
其他支出 |
181.83 |
|
181.83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81.83 |
|
181.83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积金支出 |
105 |
|
105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6.83 |
|
76.8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部门公开表8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注:“枞阳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9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合计 |
本年财政拨款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 资金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社会保障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皖财社[2021]1262号)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871.7 |
5871.7 |
|
|
|
|
|
|
|
社会保障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级(皖财社[2021]1413号)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1002.16 |
1002.16 |
|
|
|
|
|
|
|
社会保障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3157.22 |
3157.22 |
|
|
|
|
|
|
|
社会保障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443.88 |
443.88 |
|
|
|
|
|
|
|
社会保障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958.64 |
958.64 |
|
|
|
|
|
|
|
社会保障 |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31.83 |
|
31.83 |
|
|
|
|
|
|
社会保障 |
退职老职工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10 |
210 |
|
|
|
|
|
|
|
社会保障 |
临时救助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00 |
200 |
|
|
|
|
|
|
|
社会保障 |
其他城镇人员生活救济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41.87 |
41.87 |
|
|
|
|
|
|
|
社会保障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30 |
230 |
|
|
|
|
|
|
|
社会保障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40 |
540 |
|
|
|
|
|
|
|
社会保障 |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60 |
60 |
|
|
|
|
|
|
|
社会保障 |
孤儿生活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30 |
30 |
|
|
|
|
|
|
|
社会保障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616 |
616 |
|
|
|
|
|
|
|
社会保障 |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80 |
280 |
|
|
|
|
|
|
|
社会保障 |
贫困户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5 |
25 |
|
|
|
|
|
|
|
社会保障 |
特困人员失能护理保险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3.9 |
23.9 |
|
|
|
|
|
|
|
社会保障 |
农村敬老院管护、维修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30 |
230 |
|
|
|
|
|
|
|
社会保障 |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6.5 |
6.5 |
|
|
|
|
|
|
|
社会保障 |
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运营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88 |
88 |
|
|
|
|
|
|
|
社会保障 |
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5.86 |
55.86 |
|
|
|
|
|
|
|
社会保障 |
社会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9 |
59 |
|
|
|
|
|
|
|
社会保障 |
社会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基金)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5 |
|
25 |
|
|
|
|
|
|
社会保障 |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106 |
106 |
|
|
|
|
|
|
|
社会保障 |
康宁救助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90 |
90 |
|
|
|
|
|
|
|
社会保障 |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养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170 |
170 |
|
|
|
|
|
|
|
社会保障 |
低保工作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5 |
25 |
|
|
|
|
|
|
|
社会保障 |
社会组织审计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4 |
4 |
|
|
|
|
|
|
|
社会保障 |
县信息核对中心管理事业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9 |
9 |
|
|
|
|
|
|
|
社会保障 |
婚姻收养登记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10 |
10 |
|
|
|
|
|
|
|
社会保障 |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16 |
16 |
|
|
|
|
|
|
|
社会保障 |
社区服务大厅建设资金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20 |
|
20 |
|
|
|
|
|
|
社会保障 |
流浪乞讨救助站运营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5 |
|
55 |
|
|
|
|
|
|
社会保障 |
县福利院运营经费 |
枞阳县民政局机关 |
50 |
|
50 |
|
|
|
|
|
|
社会保障 |
殡葬惠民补贴 |
枞阳镇殡葬管理所 |
320 |
320 |
|
|
|
|
|
|
|
社会保障 |
惠民政策工作经费 |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
5 |
5 |
|
|
|
|
|
|
|
合计 |
|
|
15066.56 |
14884.73 |
181.83 |
|
|
|
|
|
|
部门公开表10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
采购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 品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注:枞阳县民政局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11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一级目录名称 |
二级目录名称 |
三级目录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
购买数量 |
购买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注:枞阳县民政局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枞阳县民政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枞阳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572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1572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2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5720.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56.66万元,占97.68%,比2021年预算增加1685.31万元,增长12.33%,增长原因主要是困难群众等人员类补助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1.83万元,占1.16%,比2021年预算减少77.17万元,下降29.8%,下降原因主要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单位资金收入182.41万元,占1.16%,比2021年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16.03%,增长原因主要是殡葬收入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1572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33.34万元,增长11.59%,增长原因主要是困难群众等人员类补助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654.34万元,占4.1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066.56万元,占95.84%,主要用于老龄事务、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及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538.4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5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1.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538.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8.6万元,占98.52%;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37.25万元,占0.24%;其他支出181.83万元,占1.17%。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56.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85.31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数量增加;二是困难群众等人员类补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8.6万元,占99.69%;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37.25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144.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8万元,增长2.98%,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2年预算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959.8万元,下降99.27%,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0.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21.05%,下降原因主要是退休干部去世,减少退休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26.1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5.43%,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11.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7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预算列支该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53.33%,增长原因主要是有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8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16万元,增长22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支出(项)2022年预算679.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9.49万元,增长28.18%,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的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款)养老服务(项)2022年预算439.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39.3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42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3.66万元,增长304.65%,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项)2022年预算7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06万元,增长1.9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2年预算443.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2.11万元,下降10.51%,下降原因主要是县级配套调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2年预算3157.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45.4万元,增长12.28%,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2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该项目支出内容基本相同。。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33%,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2年预算958.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6.5万元,下降21.75%,下降原因主要是县级配套调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2年预算41.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87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6898.86万元,比2021年度预算增加6898.8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4万元,下降40.06%,下降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7.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1万元,增长49.15%,增长原因主要是支出增加。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1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49万元,下降2.44%,下降原因主要是支出减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17.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9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75万元,公用经费48.18万元。
(一)人员经费42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1.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7.17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积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1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76.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6.8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5066.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25.57万元,增长12.0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提标,支出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06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488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81.8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枞阳县民政局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皖财社[2021]1262号)”项目。
(1)项目概述。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5871.7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皖财社[2021]1262号)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5871.70 |
年度资金总额: |
5871.7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871.70 |
其中: 财政拨款 |
5871.7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创建和谐社会 |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创建 和谐社会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例 |
计划标准约3%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 例 |
计划标准 约3% |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
城市特困人员数 |
≥50人 |
城市特困人员数 |
≥50人 |
|||||
孤儿受益对象人数 |
计划标准约 229人 |
孤儿受益对象人数 |
计划标准 约229人 |
|||||
对全县重残、困残进行补助 |
计划标准各约 13000人 |
对全县重残、困残进行补助 |
计划标准 各约13000 人 |
|||||
质量 指标 |
低保类人员补助类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低保类人员补助类资金准确 率 |
100% |
|||
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补助 范围 |
100% |
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补 助范围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 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受助人员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受助人员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对提高困难人员生活质量的作 用 |
较大 |
对提高困难人员生活质量的 作用 |
较大 |
|||||
生态 效益 |
|
|
生态 效益 |
|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困难群众人员生活 |
有效保障 |
困难群众人员生活 |
有效保障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级(皖财社[2021]1413号)”项目。
(1)项目概述。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1002.16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级(皖财社[2021]1413号)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002.16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2.1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02.16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02.16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促 进社会和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 例 |
计划标准约3%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 例 |
计划标准 约3% |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
城市特困人员数 |
≥50人 |
城市特困人员数 |
≥50人 |
|||||
孤儿受益对象人数 |
计划标准约 229人 |
孤儿受益对象人数 |
计划标准 约229人 |
|||||
对全县重残、困残进行补助 |
计划标准各约 13000人 |
对全县重残、困残进行补助 |
计划标准各约13000人 |
|||||
质量 指标 |
低保类人员补助类资金准确 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低保类人员补助类资金准确 率 |
100% |
|||
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补 助范围 |
100% |
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补 助范围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 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 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受助人员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受助人员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对提高困难人员生活质量的 作用 |
较大 |
对提高困难人员生活质量的 作用 |
较大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困难群众人员生活 |
有效保障 |
困难群众人员生活 |
有效保障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具体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为准。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的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3157.22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157.22 |
年度资金总额: |
3157.2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157.22 |
其中: 财政拨款 |
3157.22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帮助农村困难家庭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提高低保对象幸福感和获 得感。 |
帮助农村困难家庭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提高低保对象 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例 |
≥0.03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 例 |
≥0.03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
≥100%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
按月及时发放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
按月及时 发放 |
|||
成本 指标 |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
A类429元/B类348元/C类250元 |
成本 指标 |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
A类429元 /B类348元 /C类250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对于城市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的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443.8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443.88 |
年度资金总额: |
443.8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43.88 |
其中: 财政拨款 |
443.88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幸福 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数量 指标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2400人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
≥100%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
≥250元 |
成本 指标 |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
≥250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 水平的作用 |
较大作用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低收入人群最低生 活水平的作用 |
较大作用 |
|||
政策知晓率 |
≥95%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5.“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每月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保障特困人员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958.64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958.64 |
年度资金总额: |
958.6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58.64 |
其中: 财政拨款 |
958.64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的幸福感和获 得感。 |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的 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数量 指标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
质量 指标 |
救助资金准确率 |
≥99% |
质量 指标 |
救助资金准确率 |
≥99% |
|||
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对 象,纳入特困的覆盖率 |
≥98% |
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对 象,纳入特困的覆盖率 |
≥98%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 |
645元/人/月 |
成本 指标 |
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 |
645元/人/ 月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特困人员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特困人员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 用 |
较大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 用 |
较大 |
|||
政策知晓率 |
≥95%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9%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9% |
6.“退职老职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每月发放救济金。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0]31号)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全县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每月发放救济金。
(6)年度预算安排。21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退职老职工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1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1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水平,提升退职老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 感。 |
提高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水平,提升退职老职工的幸福 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退职老职工补助标准 |
492元/人/月 |
成本 指标 |
退职老职工补助标准 |
492元/人/ 月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收 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收 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7.“临时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临时救助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0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 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救 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2-10 倍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 2-10倍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枞阳户籍的一到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按月发放一至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3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 |
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水平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12032名困难残疾人进行 补助的人数 |
12032人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12032名困难残疾人进 行补助的人数 |
12032人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 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补助 范围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 |
|||
时效 指标 |
2021年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及时拨付 |
时效 指标 |
2021年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及时 拨付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 放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 时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5%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5%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政府民生工程项目了解 程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政府民生工程项目了 解程度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枞阳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54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54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54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4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54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助 |
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助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13177名重度残疾人补助 |
≥13177人 |
数量 指标 |
全县13177名重度残疾人补助 |
≥13177人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 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补助 范围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 |
|||
时效 指标 |
在2021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拨付 |
时效 指标 |
在2021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拨付 |
|||
成本指标 |
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放 |
成本指标 |
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5%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5%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了解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了解度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80岁以上高龄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枞阳县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老龄办[2016]1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80-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616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616.00 |
年度资金总额: |
616.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16.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16.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做好我县老年工作,做好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
做好我县老年工作,做好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 放高龄补贴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
受益对象人数 |
≥20000人 |
受益对象人数 |
≥20000人 |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率 |
100%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后 5天内得到修改 |
>95%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 后5天内得到修改 |
>95%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 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1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 以下 |
<5%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 5%以下 |
<5% |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1.“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县7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枞阳县为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民字[2016]215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为全县7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28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8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做好全县老年工作,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 |
做好全县老年工作,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
受益对象人数 |
≥8000人 |
受益对象人数 |
≥8000人 |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率 |
100%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后 5天内得到修改 |
≤5天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 后5天内得到修改 |
≤5天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 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 以下 |
<5%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 5%以下 |
<5% |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2.“农村敬老院管护、维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维修改造全县农村敬老院,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枞阳县农村敬老院管护制度》的通知,推进全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定额管理,切实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提升全县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权益。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全县农村敬老院,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供养服务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23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敬老院管护、维修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3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3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全县敬老院基本设施,建立科学、规范 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 |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全县敬老院基本设施,建立 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集 中供养能力。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维修改造全县敬老院数量 |
≥10所 |
数量 指标 |
维修改造全县敬老院数量 |
≥10所 |
||
质量 指标 |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达标率 |
≥90% |
质量 指标 |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达标率 |
≥90% |
|||
时效 指标 |
2022年年底完成 |
2022年底 |
时效 指标 |
2022年年底完成 |
2022年底 |
|||
成本 指标 |
基层行政成本 |
有所降低 |
成本 指标 |
基层行政成本 |
有所降低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
不断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
不断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农村五保供养居住环境提升情况 |
稳步提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农村五保供养居住环境提升情况 |
稳步提升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
不断提高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质量建 设 |
不断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3.“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对枞阳户籍的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全县精神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106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06.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06.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6.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6.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全县精神 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 全县精神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783名精神障碍患者监 护人进行补助的人数 |
783人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783名精神障碍患者监 护人进行补助的人数 |
783人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 部纳入补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补 助范围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 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内 |
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 |
|||
时效 指标 |
2021年度进行拨付 |
2021年及时 拨付 |
时效 指标 |
2021年度进行拨付 |
2021年及 时拨付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 发放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 时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1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4.“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养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123所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养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17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养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7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7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
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巩固殡葬 改革成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123座公益性公墓进行拨付维 护费的公墓数量 |
123座 |
数量 指标 |
对123座公益性公墓进行拨付 维护费的公墓数量 |
123座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全部纳 入维护费拨付名单中 |
全部纳入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全部 纳入维护费拨付名单中 |
全部纳入 |
|||
时效 指标 |
在2021年度规定时间内进行拨 付 |
2021年 |
时效 指标 |
在2021年度规定时间内进行 拨付 |
2021年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维护公墓基础设施覆盖率 |
≥8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维护公墓基础设施覆盖率 |
≥8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热情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热情度 |
有所提高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公墓绿化率 |
≥90% |
生态 效益 指标 |
公墓绿化率 |
≥90%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资金满足项目本年度持续运行 的需要 |
可持续运行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资金满足项目本年度持续运 行的需要 |
可持续运 行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5.“殡葬惠民政策补助款”项目。
(1)项目概述。对全县无社保死亡人员,殡葬收费减免。
(2)立项依据。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4)起止时间。2022年至2022年
(5)项目内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项目:1.遗体接运(使用普通车辆接运遗体)2.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3.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4.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
(6)年度预算安排。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0万。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殡葬惠民政策补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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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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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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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2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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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32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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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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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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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道乡镇驾驶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2、做好全县死亡人员遗体 接运火化等殡葬服务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绿色殡葬宣 传”等工作; 4、常态组织职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 |
1、知道乡镇驾驶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2、做好全县死 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等殡葬服务工作; 、3、配合上 级部门做好“绿色殡葬宣传”等工作; 4、常态组织 职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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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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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人员死亡遗体接运火化服 务 |
100% |
数量 指标 |
全县人员死亡遗体接运火化 服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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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对全县死亡人员火化全覆盖 |
100% |
质量 指标 |
对全县死亡人员火化全覆盖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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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24小时为全县死亡人员提供殡 葬服务 |
24小时 |
时效 指标 |
24小时为全县死亡人员提供 殡葬服务 |
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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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全年殡葬服务成本 |
≤320万元 |
成本 指标 |
全年殡葬服务成本 |
<3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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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全面深化推动殡葬改革,提倡 绿色殡葬 |
≥5条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全面深化推动殡葬改革,提 倡绿色殡葬 |
≥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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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指标 |
节约土地 |
禁绝土葬 |
生态 效益 指标 |
节约土地 |
禁绝土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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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对殡葬服务满意度 |
≥90%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对殡葬服务满意度 |
≥90% |
(二)机关运行经费。
枞阳县XX(部门、单位名称)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
(三)政府采购情况。
枞阳县XX(部门、单位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枞阳县XX(部门、单位名称)共有车辆*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辆,购置费*.*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购置费*.*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购置费*.*万元。
【对未安排公务用车、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购置预算的部门(单位),也需要说明公务用车、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辆数、台(套)数以及购置费情况,分别填列公务用车、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枞阳县XX(部门、单位名称)*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县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根据部门预算实际对重要的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解释)
十二、……。
……
(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名词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