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2月3日
地点: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叶志娇、疏东明、吴多友、吴其一、局机关成员
主持人:叶志娇
记录人:许雪萍
议题: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内容:
县民政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并结合民政工作,进行解读和学习。
《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主要内容有:一是规定数据资源要统筹管理。《条例》明确数据资源统筹管理部门,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分类调整公共数据资源和非公共数据资源。还规定了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基本要求。二是积极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规定了政府要推动开发利用大数据发展数字经济,要运用大数据提升经济治理、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要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建设“城市大脑”等。三是推出大数据发展的促进措施。《条例》规定了设立省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基金等财政、金融、产业发展、税费、科研、人才、用地、用电、基础设施、标准化各方面扶持政策措施,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强化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相关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活动的单位应当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突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2023年2月3日
枞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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