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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485696156B/202301-0007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与会议
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0: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枞阳县银塘东路文广影视中心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2-3211681,传真:0562-3211681,邮编:24670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办心指导下,县文旅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办公室专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有关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机制,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

深入推进决策,落实执行公开。  重大决策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并针对未采纳意见建议进行原因说明,确保出台的政策决策民主、科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明确责任股室,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在文旅局法定信息公开栏目内发布我县文旅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以及年度文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权力运行清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及监督方式、职责权限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执行结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及时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发布机关本级及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22年共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14条,其中政策法规5条、规划计划5条、建议提案办理28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22条、应急管理16条、行政权力运行23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招标采购5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17条、重点领域1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积极响应县政务公开办关于落实政务公开整改的工作要求,充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领导统筹监督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确保上网信息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3.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做好栏目设置,设置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两化专栏建设,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等专题专栏的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文旅系统年终考核,各股室、各二级机构皆能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均合格,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方面、无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政务公开范围的扩大,我局人员队伍建设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策解读工作薄弱

  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数量不多,回应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改进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适时调整公开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保障工作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室),明确负责人。二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结合省政府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评估结果,细致对照、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2.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注重源头把控,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多渠道多载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增加解读材料的受众面和知晓范围。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要求,主动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新闻出版、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目录规范调整工作。从公开事项、目录编码、公开依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渠道、载体、群众监督等方面,明确规范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目录。全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布信息141、新闻出版领域20条、旅游领域46条、广播电视领域24条。同时按照目录梳理栏目公开信息,深入推进双化领域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对下指导,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再上新台阶。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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