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项铺镇>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10K/202210-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项铺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项政办〔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2-10-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关于印发《项铺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0:57 来源:项铺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项政办2022〕18

                  关于发《项铺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项铺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2 

 

 

 

 

 

                           项铺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提高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镇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我镇非煤矿山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镇政府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整治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整改、提升、整合、关闭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涉及生态红线和环境污染治理无望等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提高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县非煤矿山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1.建立监管档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摸清我镇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基本情况,按照“一矿一档”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和台账。对“两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水土保持批准手续等不全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关停。

2.落实风险管控。加强非煤矿山行业重点事项、重点内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管控和排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整改、提升、

 

整合或关闭。

3.严把准入门槛。坚决淘汰国家禁止的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生产基础水平。

二、专项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非煤矿山企业所在乡镇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和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监管。镇经信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环保办、镇应急、镇水利站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依法惩处。

(三)坚持绿色发展原则

鼓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照绿色矿山行业标准和评价指标,列出需要改进事项清单,明确改进期限,逐项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 汪祥超

副组长:  

 : 疏仁晨          汪秀云  王利华  

王和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信办,疏仁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治工作。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辖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督促工作。

四、专项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1日-10月7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深入宣传,争取非煤矿山企业和群众理解支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底核查阶段(2022年10月8日-10月15日)

镇经信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环保办、镇应急、镇水利站,镇供电所,镇人社所,镇派出所等单位镇内非煤矿山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每一家非煤矿山的建设时间、占地面积、用地性质、审批情况以及企业存在的环保达标、安全生产、税收缴纳等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0月16日-12月31日)

1.对“两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手续、排污许可证、水土保持批准手续等不全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关停。

2.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或用地性质不符合要求的非煤矿山企业设备设施一律关闭拆除并立案查处。

3.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非煤矿山企

 

业,进行停产整改。整改结束后,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期限内未达到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予以依法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同心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严峻形势,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全面彻底整治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二)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对履职不到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镇政府将进行督办;对连续两次督办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的,视其情节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三)加强调度,做好专项整治总结提升工作

坚持会商研判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相关部门要按时报送整治工作动态信息,自10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12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