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枞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枞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2020年,我省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公布了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明确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覆盖整个枞阳县行政辖区。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枞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源分析和判断→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综合风险指数及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3、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56979572
联系邮箱:447398943.qq.com
六、公示周期
本次征求意见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止。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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