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U04AM23)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你单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一期)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编号D340722S2022-0013)取用地表水30861 m3,依据《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15〕66号),你单位应缴纳水资源费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捌角捌分(¥2468.88)。计征明细情况:应缴费基数30861m3,征收标准0.08元/m3。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于7日内将上述款项缴至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一博、左晓翠 电话:0562-3227150
地址:安徽省枞阳县连城东路20号(246700)
枞阳县水利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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