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对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实行资助参保,住院医疗费用救助,对特困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等。
(2)立项依据: 《枞阳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医保办〔2022〕7号)
(3)实施主体: 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 对城乡居民特殊人群资助参保,住院医疗费用救助,对特困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等。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3938.0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实施单位
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年度资金总额:
3938.0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2: ……
保证对城乡居民特殊人群资助参保应保尽保、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已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1.8 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确保医疗救助对象正常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减轻救助对象就医成本,提高生活水平。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 出 指 标
数量
资助参保人次
28717人
计划标准
医疗救助人次
≤88000人次
质量
发放到位情况
及时到位
时效
发放时间
及时发放
成本
资助参保费用及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3938万元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轻就医对象成本和家庭经济负担
显著
经济效
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幸福感提升
社会效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资金合理持续使用
长期
可持续
影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92%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2.“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员参保费
(2)立项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工作的通知》(枞医保委〔2022〕2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低收入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社会孤儿、70周岁以上居民等特殊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他们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
2293万元
(2023 年度)
政府代缴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员参保费用
对我县7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计生特困人员、贫困人口等特殊人员及时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他们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就医保障。
资助特殊人群医保费
65604人
资助参保率
100%
城乡居民医保完成资助参保时间
2023年12月
政府资助参保费用
减轻特殊人员经济负担
保障医疗
基金合理持续使用
参保人员满意度
3. “离休干部医药统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全县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2)设立依据:《枞阳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枞办发〔2008〕7号)
(5)项目内容: 确保全县离休干部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由于财政预算控制5%递减,2023年预算安排250万元。
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
枞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50.00万元
总体目标
保障全县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医疗待遇人次
≥250人次
及时
提高幸福感
可持续影响指标
离休人员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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