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四个不摘”要求,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根据2023年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要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奋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指导全局2023年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2023年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为规划好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月初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随后,征求各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形成了《工作要点(讨论稿)》。1月18日,局党组会议进行审议,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要点》,并于2月5日印发给各股室、中心,并抄送给各乡镇和经开区。
四、工作目标
聚焦“四个不摘”要求,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月完成工作计划。
五、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分为6个部分,26小条:
第一部分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全局上下要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第二部分为抓好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利用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完善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继续同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第三部分为抓好项目工作,发挥衔接资金作用。全面梳理扶贫项目资产,管好、用好衔接资金项目,完善相关台账,继续做好光伏电站管护和收益分配工作。
第四部分为抓好社会帮扶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合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县级领导联系村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进行适当调整;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第五部分为抓好考核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座谈了解、实地核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专项检查,发现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第六部分为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强做优自身。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振兴系统人员专题培训;全面建成学习型机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六、创新举措
正文中分为六部分指出局重点工作范围,附件中分12月具体规划每月的工作内容,指导每月工作,让局工作内容一目了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服务保障、督导四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八、解读部门和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2-3211341
通讯地址:枞阳县浮山路2号政务中心综合楼9楼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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