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8.58
0
25.60
2.98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没有此项经费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5.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5.19%,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安排车辆购置,故没有此项经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本年预算与2022年度持平,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624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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