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租房项目管理单位:
近年来,我县公租房项目建筑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公租房日常管理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租金收缴不及时、不足额,违规转租、转借”等现象,为做好公租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公租房的保障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公租房精准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各公租房管理单位是公租房项目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日常监管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管理
各公租房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枞政〔2021〕24号)规定,建立健全公租房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承租人的日常管理。一是要规范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台账。要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审批流程,确保申请对象符合准入条件,审核审批程序规范,要认真收集好申请材料,做到一户一档;建立台账并报县住房保障股备案。二是要及时收缴租金规范使用。公租房租金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使用。公租房项目单位应加大租金收缴力度,按年度缴交租金至财政专户,确保应收尽收,租金收入80%用于弥补建设资金和部分(建设资金已付清,80%不再拨付),20%部分专项用于后期管护及弥补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不足。各单位要认真核准公租房建设总投资和单位垫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三是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管到位。各公租房项目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进入、退出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租房动态核查,定期公布入住人员资格,租金收缴等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杜绝转租、转借现象发生,对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违反《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枞政〔2021〕24号)相关规定的承租人,应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公租房,确保公平善用,搬迁期内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搬迁期满腾退公租房,确有困难且承租人无其他住房的,应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要及时将退出承租户有关资料报住房保障股。
三、抓好整改
2021年,省审计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组对枞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公租房配管方面存在“违规占用、租金欠缴、公租房空置”等方面问题,各公租房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县住房保障股近期将安排人员对全县公租房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分配入住、进入退出、租金收缴、拨付使用、资料台账等,以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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