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林保函〔2023〕81号)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不含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枞阳补划部分),公示内容如下:
一、我县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2类4处自然保护地,分别为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枞阳段(菜子湖和白荡湖11141.28公顷)、浮山国家森林公园(3840.83公顷)、浮山国家地质公园(1731公顷)、浮山风景名胜区(7670公顷)。(批复面积)
二、整合优化方案
1、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枞阳段(菜子湖和白荡湖)保留菜子湖片区,白荡湖片区整体纳入浮山风景名胜区。
2、浮山国家森林公园(浮山园区和将军庙园区)保留将军庙园区,浮山园区整体纳入浮山风景名胜区。
3、浮山国家地质公园整体纳入浮山风景名胜区,不再保留地质公园。
4、浮山风景名胜区整体保留并整合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白荡湖片区)、浮山国家森林公园(浮山园区)、浮山国家地质公园。
5、整合优化后枞阳县自然保护地组成:安庆沿江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枞阳段(菜子湖)(6411.28公顷)、浮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8869.29公顷)、浮山国家级森林公园(2541.46公顷),合计17822.03公顷。
三、调出调入分析图
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分布图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枞阳县林业局。(联系方式:05623211671邮箱:1446505187@qq.com)
枞阳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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