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生态宜居的神圣职责。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今年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分阶段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为使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把学法任务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既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又适时穿插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学习。在学习形式和方法上,我们坚持集中学习,鼓励自学,适时组织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普法效果。2022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环保法律体系,同时还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作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点,利用每月一次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考试机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每年学法完成率达到100%。通过学习考试,提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与水平,使干部职工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护航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
1、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建立加强行刑结合机制。2015年6月,我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县检察院和环保局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了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每季度向县检察院通报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半年组织一次座谈会。2017年5月,我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联勤工作工作机制》,2019年5月,我局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建立三部门联勤联席工作机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联络。近年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一些重大案件、信访投诉邀请公安、检察等机关提前介入,在环保涉刑案件的调查材料制作、证据固定、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指导,为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汤沟镇许某某私自建立电镀小作坊,电镀废水未处理直接通过屋内的深坑外排,废水中铜超标严重。当时新环保法中对涉刑重金属指标的相关描述有歧义,引起了省市县环保执法人员争论,我局将情况向县检察院汇报后,县检察院研究后对县公安局作出了刑事立案的建议,当事人许某某被县法院刑事判决,该案成为我县环境污染犯罪第一案。自2014年来,全县共破获环境违法刑事案件三起,刑事起诉6人;治安拘留案件6起,拘留6人。
2、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闭环跟踪办理机制。今年来,我局继续按照印发的《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方案》,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工作落实,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推动辖区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案件清理化解。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207起,省长热线转办10起,县长信箱转办2起,市长热线转办106起,市生态环境局转办13起,县委督查室转办9起,“12369”信访平台举报15起,县信访局转办件18起,县生态环境分局直接受理来电来访件34起。我们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快办快结环境信访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向有关部门上报,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度安排,每周三向市局汇报一周信访工作调处情况。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今年来,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严格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自配套执法制服以来,要求出勤人员规范着装,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人员的身份,对相关违法证据进行仔细收集固定、拍摄录像,形成证据链;作出处罚决定前依法告知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依据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遵循程序合法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特别是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执行每个程序都严格落实,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处罚案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行裁量,我局对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及配套办法案件均在枞阳县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公示。同时,我局每年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在重大案件查处及案件听证和复议程序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作用。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2020年,在市生态环境部门和枞阳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我局挂牌成立。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有综合办公室、信访室和三个中队,全局持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证件人员40名,并且有20人实现了行政执法、环境监测资格证双持证,拥有移动执法终端设备2套,手持式移动执法设备9套,配备了无人机、粉尘测定仪、水质快速检测仪、摄像机、录音笔和测距仪等众多执法取证设备。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皮鞋皮带已配套到位,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均穿戴统一制式服装开展执法工作。
3、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今年来,我局一是持续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机制,动态更新清单内企业信息,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执法;二是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机制》,对及时改正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免予处罚;三是根据铜陵市生态环境局、铜陵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举报人采取奖励措施,今年已办理有奖举报案件5起;四是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收看收听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普法宣传”工作会议3次,赴企业实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次。
4、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寓环境执法与服务指导为一体,保障企业疫情影响下的正常生产,同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放松。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起,累计罚款170余万元,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起,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对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污染源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进行更新,确保辖区27家重点监管企业均纳入抽查系统,目前已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县经信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查执法抽查。2022年,我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0万元,建成了枞阳县生态环境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实现了我局对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线上监管,实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工作效率,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网络平台和上级部门组织安排的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养。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机制。深入推进落实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机制、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行政处罚“三项制度”机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机制、行刑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等,同时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对接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面推动完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垂改工作,强化编制、人员、经费及技术配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