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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特高压白浙线安置点) 文号: 枞征预字﹝2022﹞第32号
发布日期: 2022-12-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特高压白浙线安置点)
发布时间:2022-12-29 10:09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枞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枞阳县特高压白浙线安置点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山镇新开村境内。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枞阳县特高压白浙线安置点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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