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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大砥含站工程) 文号: 枞征预字﹝2023﹞第6号
发布日期: 2023-03-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大砥含站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28 10:17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枞阳县大砥含站工程

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枞阳县山镇大港村境内。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枞阳县大砥含站工程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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