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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61U/202303-0001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铺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全镇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枞钱政办〔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03-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97226
关于开展2023年全镇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0:51 来源:钱铺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2023年全镇社会救助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铜陵市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铜民发﹝2023﹞9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民﹝2023﹞28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整治方案。

请各在规定限期内将查处的典型案例、阶段工作总结及《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镇民政办

 

附件:1.钱铺镇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一览表

3.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钱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   

报:县民政局


钱铺镇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3〕39号)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铜陵市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铜民发﹝2023﹞9号和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民﹝2023﹞28)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果,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持续整治“应享未享”问题。一是做好主动发现和平台预警处置,各要按照“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闭环处置流程,做好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救助帮扶。二是做好日常走访和救助申请帮办代办服务,组织村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等力量,对辖区每一户住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访,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了解困难群众实际情况,提供社会救助帮办代办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持续整治“重复享受”问题。一是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平台功能,拓展平台功能应用,加大部门间数据共享。二是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重点核查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重复纳入孤儿保障等问题,确保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持续整治“违规享受”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二是开展在册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等人员依据低保类别每半年或一年动态复核一次,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督查,各村要做好社会救助入户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等工作,对新审批救助对象做到100%审核,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四是开展救助对象死亡信息比对,各村要利用殡葬、社保、户籍等人口信息定期开展比对,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对象死亡信息,对已经死亡的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已经多发的社会救助资金应当及时追回。

(四)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一是开展2022年社会救助信访“回头看”,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各村要对其中的重复信访、重点信访事项要持续关注,并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二是持续做好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各村和镇民政办要建立社会救助日常信访台账,妥善处置信访业务办理系统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交办转办的信访件,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救助,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

(五)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一是强化社会救助相关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学习分享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提高法纪意识,有效预防“虚、躲、冷、粗、假”“有政策、缺感情”等作风问题,严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二是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指导,镇民政办将定期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培训,围绕社会救助政策、低收入人口信息监测平台应用等内容进行授课演示和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效率。

(六)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一是收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线索,通过领导信箱、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电话投诉等渠道,收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每季度汇总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逐项对账销号。二是签署《诚信承诺书》,钱铺镇及所辖村社会救助相关人员,签订《社会救助干部职工诚信承诺书》,承诺拒绝违规吃请、收送礼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缴救助金或实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进度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3月10日前)。按照省、市要求,各村要研究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改阶段(3-9月)。各村要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切实整改“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8-9月,省厅将组织市际交叉互查,市民政局组织县际交叉互查,推动社会救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9- 10月)。省厅将根据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四)全面总结阶段(11-12月)。加强调研督导,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提升政治站位,安排精干力量,主动接受监督,务实高效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各村社会救助工作考核。

(二)扎实推进,及时反馈。各村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按季度更新。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7日前填写《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镇民政办汇总后上报民政局,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同时按季度收集上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省厅将定期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三)明确导向,标本兼治。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同建立长效机制有效结合,注重查案治本,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制度体系,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四)严肃问责,确保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等行为。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漠视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