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枞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枞阳县幼儿教育补短板项目(桥港工业园幼儿园)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藕山镇新开村境内。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枞阳县幼儿教育补短板项目(桥港工业园幼儿园)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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