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冬春季)攻坚、夏季臭氧治理攻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全面加强工业废气“严管”、城市扬尘“严治”、机动车排放“严查”、面源污染“严禁”、环境空气子站周边“严检”等工作。
(二)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省控湖东闸和永登闸断面不达标水体水环境治理。实施钱桥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积极申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强化水生态修复,推进白荡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白荡湖生态安全评估调查。
(三)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土壤环境重点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持续开展涉镉排查,杜绝土壤污染事件。持续推进枞阳县钱铺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完成枞阳县钱铺镇蓝星和鹿狮废弃矿区环境调查项目、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全面开展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完成2022年度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工作。
(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格总量审批,做好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谋划,继续发挥枞阳海螺公司SCR脱硝技改项目,对安徽懒萌盟食品有限公司5台热风炉实施淘汰,抓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减排措施等。2023年计划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22年分别下降0.5%、0.8%、1.0%和5.0%。
(五)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推进中央和省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省、市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对已整改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持续开展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对账销号,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六)抓好生态环境服务监管。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扩大豁免管理范围,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完善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指导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抽查制度,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开展2023年度环境应急演练,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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