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发改投资〔2023〕13号
关于枞阳经济开发区整体投资建设运营
一体化项目(桥港园区汪家路、新开路一期工程、灵山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枞阳恒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桥港园区汪家路、新开路一期工程、灵山路改建工程)立项的报告》(枞恒〔2022〕10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进枞阳经开区基础设施工作,配套经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枞阳经济开发区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桥港园区汪家路、新开路一期工程、灵山路改建工程)建设。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汪家路一期工程北起G347国道,南至灵山路,全长1.0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新开路一期工程北起G347国道,南至灵山路,全长0.7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灵山路改建工程西起汪家路,东至新开路,全长0.7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包括道路、给水、排水及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电力(土建)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建设。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18822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相结合。
四、项目法人:枞阳恒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枞阳经开区。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此复。
2023年1月10日
项目编码:2301-340722-04-01-711653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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