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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012p/202303-00023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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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6:18 来源:枞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规划方案贯彻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宣传情况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抓“关键少数”。印发《关于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工作的提示函》,实现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县委党校法学高级讲师、县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对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累计培训学员1244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基层延伸。开展枞阳大鼓书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8场次。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政策志愿服务分队”,开展“送法律优服务基层行”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融入反电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扫黑除恶斗争等各类普法服务活动,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次;开设“法治习语”专栏,在全网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点内容和系列宣讲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阵地建设,在枞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场馆专题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设置建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一条街,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突出“法润乡村社区”主题普法。坚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重点乡镇开展2022年“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暨“宪法宣传周”村村行集中示范宣传活动。结合铜陵市第一届“农村法治宣传月”,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常态化。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进村入户收集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帮扶,帮助农民解决家庭涉法难题。鼓励优秀学法农民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带动家庭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身边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功创建6个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642名,确保每个行政村培养不少于3名“法律明白人”。逐级审核,登记造册建档。统一制作人员信息公示牌张榜公布,确保人员选的准、群众找得到。同时,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徽章,进一步扩大“法律明白人”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全县已开展各类“法律明白人”专题集中培训19场、800余人次。持续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开展“寄情中高考 法治护航”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按照“一对一”模式配备了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54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省工作举措及市分工方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文化与枞阳地方特色文化融合发展。新建“枞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室内场馆等一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维护升级已有阵地,推动形成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三下乡”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加大法治农家书屋、法治农家乐、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利用农闲、休息时段,组织村民观赏法治文化阵地、观看普法电影、戏曲法治节目、法治文艺演出等。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参加全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健全融“报、网、端、微、屏”为一体的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综合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城乡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作用,形成多级互动传播。2022年《安徽省枞阳县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部案例库)。组织实施“法润铜都·幸福铜陵”普法与依法治理品牌项目培育活动,分别向市级申报《“检察后浪”法治志愿服务团》普法志愿队伍品牌和 《长江十年禁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品牌等2个项目。
(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法治建设考评机制不断完善。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5月,我县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述法测评会,10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述法,以专题述法为契机,积极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巡察。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列入县委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法治建设方案规划实施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2022年4月,对各乡镇党委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情况进行了书面督察,同时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督察,并及时发布整改清单,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整改工作。做实督察后半篇文章,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县主动认领共性问题,确定了12项整改工作任务,提出了31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认真填写督察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申报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按要求在网络上完成100项指标的填报工作,以创促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印发《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全面落实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涉密外,所有项目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办理,实行“容缺受理+承诺”机制,2022年,通过平台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26件,总投资333.3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98件, 总投资60.20亿元。深入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集中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为民企发展“卸下包袱”。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解决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共梳理出公共政策6件,合同协议18件,公共政策和合同协议均按要求兑现(履行),兑现资金604.49万元。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排查出各行政机关需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8件,已履行到位8件。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专项清查,排查出各行政机关应履行具有给付义务案件73件,已履行73件,涉及标的总额2994万元,已履行到位2994万元。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持续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以“万所联万会”“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体检”等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律师宣讲团、服务团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2022年,全县律师累计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40余次,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场,解答法律咨询 1200余人次。
(四)、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制定2022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出台《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建立合法性审查人才库,将16名公职律师、县政府法律顾问纳入合法性审查人才库,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2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0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事项、政府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全年,共收到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县经开区管委会等送审的各类文件(含县级规范性文件、政府协议和重大决策事项)共76件,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涉及土地房屋征收、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协议、股权清退方案、“十大暖民心”行动等众多领域,做到了应审尽审。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承诺制清单梳理工作,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根据省、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2021年我县开始全面梳理全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梳理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164条,涉及18个政府部门。并明确要求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相关事项的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清单的内容,并督促各单位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衔接配套工作,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及相关网站公示信息,按照规范后的办理方式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2022年为做好全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将依申请公共服务类事项也纳入其中,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范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已经开庭审理的28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8件,占开庭审理案件数100 %,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10件,占开庭审理案件数36%。全年审结的30件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9件,占审结案件数的30%;判决撤销1件,占审结案件数的3.2 %;判决变更的1件,占审结案件数的3.2 %;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的3件,占审结案件数的9.7%;裁定驳回起诉或准许原告主动撤诉的14件,占审结案件数的46.7%;调解结案的2件,占审结案件数的6.67 %。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开展。我县现有村居214个,配备村居法律顾问260人,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信访问题约3000人次。全县已配备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有48个,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清晰明确,充分有效地参与所在单位依法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有效法律供给。融合三大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建成1个公共法律援助中心,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镇、村(居)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12348热线平台实现省级统筹,确保7×24小时随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过12348安徽法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店铺28家,上架产品239件,解答网上法律咨询167起。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2年,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8件,公证办理案件921件,共接待法律咨询来访人员1560余人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建成了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87件,调处成功3699件,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24次,预防纠纷257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已建成3个“百姓评理说事点”,共解答群众咨询67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1起。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168件,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比重105.53%,诉前调解分流率56.71%,调解成功3625件,成功率94.85%,通过音视频方式调解案件2253件,占比50.31%,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理念、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执法部门划转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新增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还不到位,复议工作人员配备不够到位,工作保障不够充分。二是个别单位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未能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程序,依法决策意识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专业队伍少、宣传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县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大力度、高标准,奋力推进法治枞阳建设,法治枞阳建设取得突破。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转变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拓展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实施《枞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枞阳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