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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清明期间文明旅游警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清明期间文明旅游警示
发布时间:2023-03-17 12:5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清明节期间,游客出行需求旺盛,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在出游的同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文明出游。

    一、铸牢防火安全意识

    游客进入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参观游览时,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切勿在禁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二、选择安全出行方式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出行,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理性购买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低价游”等虚假宣传。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旅游时,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勿超速、疲劳、酒后驾驶车辆。

    三、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做到按需点餐、按需取餐、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尽量采用分餐制、小份餐,拒食野味,主动打包剩菜剩饭,杜绝浪费。

    四、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要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安全引导,量力而行,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习俗,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的自然保护区、海岛、海滩、水库等不明区域开展探险、游览、戏水、露营等活动,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