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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304/202203-0003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强化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关于强化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08:5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强化当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全县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

二、强化婚姻登记机构防控。县婚姻登记处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三、强化殡葬服务机构防控。县殡仪馆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服务,入馆治丧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0人。暂停清明期间公墓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和江祭等群体性礼葬活动。提倡市民通过网络祭扫、书写寄语、小规模家庭追思等祭扫方式缅怀亲人。

四、强化流浪乞讨救助机构防控。严格实行分区域式封闭管理,建立中转隔离区,暂停开展流浪乞讨救助人员送返工作。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可拨打110或者致电5755882提供帮助。

五、强化社区(村)防控。各乡镇、经开区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村(社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响应预案,强化村(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积极协助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作用。

六、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乡镇经开区要及时了解、重点关注辖区内老弱病残幼和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枞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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