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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科室人事任免的通知 文号: 枞医发〔2022〕16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关于科室人事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5:22 来源:枞阳县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科室、护理部: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依据《枞阳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枞医发2020〕2号)规定,经院长办公会拟定初步考察对象,报党委会研究形成决定性意见,通过考察、公示、谈话等程序,作出如下任免决定:

邓树来同志任渡江路院区副院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疏泽成同志任渡江路院区副院长兼体检中心主任;

吴昭春同志任客服中心主任;

 秀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任俊英同志任护理部副主任兼大内科护士长;

朱宝玲同志任运营管理科科长;

吴亚琳同志任医保科科长;

汪永红同志任双向转诊办公室主任;

刘  敏同志任档案室主任兼党政办副主任;

鲍  勇同志任审计科科长;

赵  娜同志任财务科科长;

刘  叶同志任住院收费室负责人(享受副科长待遇);

方宁徽同志任门诊收费室负责人(享受副科长待遇)。

免去:

疏泽成同志客服中心主任职务;

吴昭春同志脑外科主任职务;

徐文明同志体检中心主任职务;

王  秀同志护理部副主任职务;

任俊英同志内二科护士长职务;

朱宝玲同志医务科副科长兼客服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亚琳同志医保科副科长兼住院收费室负责人职务;

汪永红同志医保科副科长兼门诊收费室负责人职务;

鲍  勇同志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赵  娜同志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枞阳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报:省立医院党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