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护理部: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依据《枞阳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枞医发〔2020〕2号)规定,经院长办公会拟定初步考察对象,报党委会研究形成决定性意见,通过考察、公示、谈话等程序,作出如下任免决定:
邓树来同志任渡江路院区副院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疏泽成同志任渡江路院区副院长兼体检中心主任;
吴昭春同志任客服中心主任;
王 秀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任俊英同志任护理部副主任兼大内科护士长;
朱宝玲同志任运营管理科科长;
吴亚琳同志任医保科科长;
汪永红同志任双向转诊办公室主任;
刘 敏同志任档案室主任兼党政办副主任;
鲍 勇同志任审计科科长;
赵 娜同志任财务科科长;
刘 叶同志任住院收费室负责人(享受副科长待遇);
方宁徽同志任门诊收费室负责人(享受副科长待遇)。
免去:
疏泽成同志客服中心主任职务;
吴昭春同志脑外科主任职务;
徐文明同志体检中心主任职务;
王 秀同志护理部副主任职务;
任俊英同志内二科护士长职务;
朱宝玲同志医务科副科长兼客服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亚琳同志医保科副科长兼住院收费室负责人职务;
汪永红同志医保科副科长兼门诊收费室负责人职务;
鲍 勇同志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赵 娜同志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枞阳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报:省立医院党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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