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梅乡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县政协的有关要求,高度负责地办理好县政协转来或由上级交办的涉及我镇乡的政协委员提案。
二、收到提案后,由乡统战办统一收集登记,并按照提案的性质和要求,报送白梅乡党委副书记批示后分到有关业务部门或村居办理。
三、涉及到几个单位共同处理的提案,其中由本乡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妥当答复。由本乡协办的,亦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及时向主办单位写出协办意见。
四、相关办理单位按照领导批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式行文。按照本乡文件办理的程序核稿,报送乡党委领导审定后印发。
五、对提案做出答复后,要坚持为人民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尽快付诸实施,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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