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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枞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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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22 15:46 来源:枞阳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学籍变动行使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皖教基〔201320号)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10]25号)

二、学籍变动受理科室:县政务中心教体局窗口

三、学籍变动具体内容:休学、复学、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高中转学、学生信息变更、毕业证补办等。

四、学籍变动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

五、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学籍变动办理程序及相关手续

 

 

 

      

一、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批准并办理休学手续。

二、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备案后予以休学。

三、小学休学由中心学校比照程序办理,中心学校审核材料后填写休学汇总表(附件样表二)报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核准方可休学。

四、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

五、休学办理程序:

1、休学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中学(初中、高中)休学办理一般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

2、学校受理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样表一),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休学汇总表(附件样表二),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稿。同时带学籍档案册或学籍表到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审核。

3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受理申请。收到休学申请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在休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在学籍档案册或学籍表上加盖休学印章,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县教育局留存,一份学校留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休学变动。

 

        

一、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二、复学办理程序:

1、休学学生提交复学申请。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学校受理复学申请。学校接受复学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复学。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读。完成学籍系统复学变动。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转入、转出)

一、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三、小学阶段转学由中心学校比照程序办理。

四、严格控制县城区班额过大学校的转入办理。转入我县城区学校就读(枞阳二中、城区小学)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城区户口且监护人有稳定住房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监护人有固定住所。

2、转入学校班额未满。

3、转入城区小学服从枞阳中心学校统一安排。枞阳中心学校根据城区均衡教育、班级学额空余等情况统筹将转入学生安排到相对就近小学就读。

城区学校(初中由枞阳二中,小学由枞阳中心学校)须预审相关材料(学生户口簿、监护人工作调档函或城区房产证明、城区务工证明、城区租房合同、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条件签字盖章,填写城区转学汇总表(附件样表三)后,报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批准。

二、转学办理程序:

1、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全国学籍号。

2、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受理申请。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转学审批。

 

高中转学(转入、转出)

一、本县内普通高中之间原则上不准转学。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应报市教体局批准。跨市或跨省转学的,须有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转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和学校接收能力,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就读。

二、严格控制转入省、市级示范高中,转入我县普通高中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后报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批准:

1、转入转出学校同级同类或高一级学校转入低一级学校。

2、转入学校班额未满。若要求转入学校班额已满,应转到其他班级未满一般普通高中。

3、符合转入学校其他条件,经转入学校审核后同意转入。

三、转学办理程序:

1、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全国学籍号。

2、学校受理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受理转学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表样四),学校在转入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留存一份。

3、县政务中心教体窗口受理转学申请。受理转学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批准转学。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留存转入申请表。完成学籍管理系统中转学审批。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凭证,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后,方可办理。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指南

初中学历证明办理流程:持身份证向初中毕业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步审核后开具初中学历证明。县教体局复核后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