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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横埠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横埠镇灾害信息员名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0088
横埠镇灾害信息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4-04-26 18:29 来源:枞阳县横埠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横埠镇灾害信息员:宋茂祥(镇应急办主任)

办公电话:0562—2020088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信息统计报送、灾害信息监测预警及隐患排查、查灾核灾等工作,协助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等。
      一、灾情信息统计报送。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开展灾情统计报送工作,村级灾害信息员应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灾情上报所属乡镇,乡镇灾害信息员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乡镇和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报送的灾情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市应急管理局。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同时上报省、部两级。
      二、灾害信息监测预警及隐患排查。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对于本地区已发生灾害的风险隐患点,及时开展排查并利用灾害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及时上报。
      三、查灾核灾。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
      四、协助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协助县、乡镇、村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配合好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安排。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农房倒损的查勘理赔工作。配合好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