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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225/202311-00017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枞阳县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因灾过渡期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因灾过渡期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发布时间:2023-11-20 09:53 来源:枞阳县官埠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救助对象
    省启动Ⅳ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其中:省启动Ⅱ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
    三、救助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