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文件名称:《枞阳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
三、征求意见范围
县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
四、意见反馈及采用
本次征集未获得有效公众留言意见,无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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