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县生态环境分局紧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先后开展了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冬春季)攻坚行动、夏季臭氧治理攻坚行动、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一是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工业污染源深度减排,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枞阳海螺公司4#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改项目已竣工投入试运行,该公司实现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达到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水平。同时作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编制工作,根据报告内容,2021年该公司单位产品排放量0.843tCO2/t熟料,较2020年下降0.59%。二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全县13家重点VOCs行业企业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排查清单》,其中对VOCs排放1吨及以上的3家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整治。三是推动交通领域综合治理,今年以来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42辆,强化重点道路机动车管控,渡江北路增设双向电子卡口监控抓拍系统,结合路面执勤检查,严控中重型柴油货车管理。四是强化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严格各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加强道路深度保洁措施,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督促县城区餐饮单位加强油烟净化器运营维护定期清洗工作。五是强力开展秸秆禁烧,压实村(居)职责,强化巡查督查,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累计查处秸秆焚烧案件21起,罚款1.3万元。六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枞阳县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督促46家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单位制作“一厂一策”公示牌,分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截至11月13日,今年以来县城区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5.79微克/立方米、58.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9%、下降1.4%,优良天数261天,优良率82.3%,去年同期优良率84.2%,综合指数3.78。
二、强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项目,汤沟、浮山片区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实施义津镇等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二是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完成13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长沙、凤仪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巡查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四是推进自然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核减后全县共计209个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命名、编码、监测、溯源和树牌工作,并建立工作台帐。开展2022“绿盾”行动,完成74处生态保护红线点位核查。1-10月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枞阳大闸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标准,获得省级水生态补偿金450万元。
三、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完成中央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尾矿库治理项目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和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验收。积极谋划项目,其中枞阳县钱铺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枞阳县钱铺镇蓝星和鹿狮废弃矿区环境调查项目、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分别获批中央资金807万元、180万元、1264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排查,配合第三方对全县11个尾矿库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成效调查评估,指导整理尾矿库环境管理台账和设置符合规范的3个地下水监测井。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实现销库。二是强化重点单位监管。全面摸排11个尾矿库、1家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漏措施落实情况及地下水水质自行监测情况。督促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及年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工作。完成方园等1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工作。三是强化固废污染治理。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在线申报,推进全县33家工业危废产生单位、1家危废贮存经营单位和28家医疗机构危废信息化管理。2021年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废铝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已竣工。
四、努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枞阳海螺公司4#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改项目、枞阳县雨坛镇成来家庭农场等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年度重点工程减排项目。2022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0.5%、0.8%、1.0%和20.0%,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新增总量置换,2022年审批置换新增二氧化硫总量13.2吨、氮氧化物总量49.9吨、颗粒物总量7.9吨。
五、大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排查。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排查工作,对全县沿江造船厂、码头、尾矿库、洗砂厂、混凝土搅拌站和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和点位加强环境巡查监管。二是推进整改。强化协调调度,压实整改责任,完成问题整改销号4个,自行验收备案1个,正在验收销号3个,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三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草拟《枞阳县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暗访通报制度(征求意见稿)》,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暗访常态化制度化。
六、奋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一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行动113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58份,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起,累计罚款170余万元,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起。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联勤联席工作机制,查处1起涉嫌未规范化贮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二是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每周调度信访调处工作,推动化解难点和重复信访件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207起,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辖区内未发生群体性环境上访事件。三是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推动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共建共享,完成重点排污单位2021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定省级诚信企业8家、良好企业5家,县级诚信企业4家、良好企业29家。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继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今年累计备案9家企业。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参加合肥市暨铜陵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跨区联动处置应急演练。督促涉疫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规范处置。开展辐射安全检查,督促2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七、致力提升环境服务水平。一是优化环境审批服务。大力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清单,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30个(含告知承诺制审批1个),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103个,豁免审批项目65个,登记豁免比率达84.5%,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建设项目26个,网上审批率达86.67%。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开通“环企直通车”结对帮扶企业10家,累计走访企业78人次,收集解决问题24个。二是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实施每月常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和降尘监测等工作,全力推进环境监管和执法监测协调联动,共出具各类监测报告共计70份。实施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站点设备更新改造,建成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其中1个为预警站。完成枞阳县生态环境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实现对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实时线上监管。三是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环境保护业务学习,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统一配备行政执法服装,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四是积极开展环境宣教。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2021年枞阳县环境质量公报》,全年共公开各类环保信息331条。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5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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