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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65N/202301-00028 组配分类: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机构: 枞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08:44 来源:枞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站,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县城区防洪安保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枞阳县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枞安全〔2022〕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之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至县水利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内容和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新进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待岗、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此外,应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全面综合检查,主要负责人应在内部定期在大会上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个人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评选评优等的重要依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制度,通过自身培养、校企合作和市场化机制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推进水利工程施工、运行管理等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要严查承建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水利施工企业等通过实施安责险,引入保险机构和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专业化服务,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单位要持续改进、巩固提升,未达标单位要积极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要求,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要依法依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 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职责、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档案,对违反操作过程等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进行离岗培训。对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加强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并按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外包业务管理。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环节的全链条管控“六项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向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备。广泛开展群众自治,以职工岗位安全达标为抓手,组织并鼓励职工通过合理渠道反映本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工艺系统、防(监)控设施、安全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托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淘汰各类落后工艺设备,降低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水利部各业务领域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国绕 “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排查治理经费,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标准化。要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消防、等重点领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常态化监管情况

各单位负责人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领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在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党的重要会议和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态势平稳。

各单位要运用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综合信息平台监督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靠前抓,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 “两个维护”。

(二)强化工作举措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化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做到及时完善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果断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要强化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机构管理,加强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切实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效技术支撑。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机制,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行业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投诉进行处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三)严肃问责问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及时推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解决。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枞阳县水利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