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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麒麟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印发《麒麟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麒政发〔2023〕42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51083
关于印发《麒麟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0:29 来源:麒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麒麟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麒麟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紧抓落实。

      

           麒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麒麟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麒政发〔2023〕4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合肥“4·7”、北京“4·18”等火灾事故教训,依照枞安全[2023]4号文件要求,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 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超、公共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老旧场所等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场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 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 号)要求,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 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 摸底排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 工期、挂图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 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上报县级政府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 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教育、民政、卫健、住建、商务、文旅、国资、应急等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住建、房产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 号)要求,对老旧小区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查处置房屋建筑、消防、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动火焊割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加强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3日前)。各地、各部门精准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4月24日至9月20日)。各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4月底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专题向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各地要健全完善政府每季度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等“三定期”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各乡镇(县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间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 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攻坚行动列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各地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