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横埠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横埠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起草了关于印发《横埠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18日下午5:00前书面反馈至镇党政办(横埠镇政府四楼)。
联系电话:0562-2020088
横埠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我国近期多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安全生产大胖子大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行动方案,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力度,推动安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要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三合一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消防监管力度,有效消除致灾因素。要强化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四)紧盯关键环节。集中攻坚行动在每个阶段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向各相关部门反馈督导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对重要和典型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报送镇主要领导。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重检查消防车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生活及作业区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及消防平面布局等。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严禁继续施工。(牵头部门:建设办。)
(二)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对企业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建设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诱发起火爆炸。(牵头部门:应急办)
(三)开展纺织雨衣雨布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监管工作,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改。通过签订责任状、召开约谈会等形式,明确本辖区责任部门和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时限、预案”的落实。(牵头部门:应急办)
(四)开展其他工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本辖区工业企业消防验收情况、占用消防通道非法搭建建(构)筑物情况、违反规定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牵头部门:应急办)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公共娱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微型消防站,
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落实“网格化”管理,提升消防隐患处置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责任部门:派出所)
(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对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还需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应急办)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及时精准发布大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物资、力量等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处置应对,最大限度地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