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政﹝2023﹞37号
关于印发《浮山镇2023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浮山镇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健康体检。为切实做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检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指标
通过规范地开展体检工作,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掌握相关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实施健康管理,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二、体检对象
全镇65岁及以上(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常住居民。
三、体检内容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全面系统地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了解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和彩超检查(肝胆胰脾)。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11日-4月13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视、网络、宣传单、横幅和村干村医口头通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健康体检的作用和意义,使这项民生民心工程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二)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4月14日-4月16日)制订好本镇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设备、器材、耗材和表格等购买和储备工作,对参与体检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等。
(三)体检实施阶段(2023年4月17日-4月19日)
2023年4月17日开始,2023年4月19日结束。各村同时启动。
(四)总结、汇总阶段(2023年4月20日-5月20日)各村卫生室在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结果录入卫宁系统,并在一个月之内将辅助检查单结果反馈给被体检人。各村卫生室将健康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将群体健康评价结果上报卫生院、各村村委会,卫生院将全镇体检结果及时总结上报至县卫健委和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对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浮山镇2023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亮,副组长:孙骥、周桃俊,成员:徐鹏、施云梅、胡惠霞、胡月明、邹翠霞、王健、胡蓓国、鲍万发。
(二)各村委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方便群众和保证数量质量的前提下,组织好体检工作。卫生院将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医技人员,和各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组建高素质的体检队伍,以确保体检质量。
(三)为确保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保持良好的体检秩序,各村委员会安排一名村干到体检现场维护体检秩序,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卫生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委会体检组织、数量、质量、信息报送和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书面形式上报镇政府,对体检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