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通信发展工作,我局起草了《2023年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单位和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期限及渠道
请结合你单位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汤惺
联系电话:3257027
邮箱:zyxdsjtx@163.com
附件1:《2023年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2023年枞阳通信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2023年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做好2023年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推进资源开放,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建网成本,全面促进我县通信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5G规模部署,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协调。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规划为引领,加强县乡统筹、协调联动,形成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共建共享。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之间开放存量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的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全社会杆塔资源和公共设施及楼面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促进降本增效。
(三)发展目标。2023年,实现县域5G网络覆盖提升工程,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70%;新建或改造5G通信基站80个;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枞阳县通信线缆整治行动。夯实新基建底座,推动双千兆城市建设,统筹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完善通信网络布局,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网络短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网络建设服务水平
1、优化通信网络建设环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协调解决通信基站的选址和建设进场问题,对通信基站建设、接入电网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2、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流程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通信网络建设的规划、建设、土地、生态环境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统筹并试行打包规划、批量审批,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枞阳办事处、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电信设施共建共享
1、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共享。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原则,依法向通信基站、光缆配套等设施开放各类杆塔资源。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推动杆塔开放共享。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建设管理,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通信基站建设需求,预留通信基站建设空间。基础电信企业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通信基站的站址资源,在使用“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安、城管、交通公共资源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2、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力度,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设施楼面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客运站等场所和设施,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楼宇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商业建筑及附属资源共享共用。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及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严禁小区物业和业主无理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配合通信基站建设及维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4、做好新改建建筑类项目与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各单位在规划建设铁路、道路、桥梁、车站和港口等交通枢纽时,应当事先告知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电信管线及配套设施位置。新建的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物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线(道)、配线设施等电信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随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改(扩)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单位应及时与电信运营商对接,协调将网络设备、管线等纳入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改造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列入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由主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产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数据资源局,电信基础运营商、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枞阳办事处、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
5、推进全县通信线缆整治工作。各单位按照《枞阳县通信线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规范、整齐的要求,整治线缆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入户架空线路要沿墙敷设管、槽,架空弱电线路要横平竖直、入管入盒;无废弃线缆及“空中蜘蛛网”和“飞线”现象。整治后的通信线缆达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房产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电信基础运营商、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枞阳办事处、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
(三)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
1、加强通信网络设施安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结合5月17日世界电信日等契机,通过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法律和基站电磁辐射安全常识宣传。加强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加大对破坏通信基站、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电信基础运营商,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枞阳办事处,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
2、加大违法违规执法力度。执法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阻挠建设、盗窃、恶意损毁电信设施的行为,依法保护电信运营商、铁塔、广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由于城乡建设等原因确需改动或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与电信设施所有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必要的改动或者迁移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电信基础运营商,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枞阳办事处,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推进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通信基站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通信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严禁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开展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解读通信网络建设意义,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科学知识,促进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等焦点问题,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考核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开区管委会需明确具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年底,我局将根据本《要点》开展通信发展工作考核。
附件2:
关于《2023年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要点》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统筹推进我县通信发展,助力“数字枞阳”建设,全力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建网成本,聚焦乡村振兴、智慧农业和工业互联网,切实推动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8号)
(3)《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
(4)《铜陵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5)《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的通知》(枞政〔2020〕16号)
(6)《枞阳县通信线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分为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系统部署以5G为引领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有效推进网络提速提质,着力强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建立完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行业抗击风险的能力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枞阳经济社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二)主要任务。
主要是提升网络建设服务水平、加强电信设施共建共享、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三个方面。
1、提升网络建设服务水平。一是优化通信网络建设环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协调解决通信基站选址和进场施工问题,为通信基站建设、接入电网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建立行政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流程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通信网络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环保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统筹试行打包规划、批量审批,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
2、加强电信设施共建共享。一是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共享。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按照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为通信基站、光缆配套等设施开放各类杆塔资源,推动杆塔开放共享。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建设管理,在规划新建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通信基站建设需求,预留通信基站建设空间。基础电信企业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在使用“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禁止损坏和擅自移动,禁止涂改、遮挡公安、城管、交通公共资源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二是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力度,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设施楼面资源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客运站等场所和设施,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楼宇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三是推进商业建筑及附属资源共享共用。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及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络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及后续基站维护工作,严禁小区物业和业主无理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做好新改建建筑类项目与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各单位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车站和港口等交通枢纽时,应事先告知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电信管线及配套设施位置。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将建筑物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线(道)、配线设施等电信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随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所需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改(扩)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与电信运营商对接,协调将网络设备、管线等电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随改(扩)建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五是推进全县通信线缆整治工作。各单位按照《枞阳县通信线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规范、整齐的要求;入户架空线路要沿墙敷设管、槽,架空弱电线路要横平竖直、入管入盒;做到无废弃线缆及“空中蜘蛛网”和“飞线”现象。整治后的通信线缆达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3. 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一是积极宣传树立科学保护理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利用“世界电信日”等宣传契机,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单页,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及基站电磁辐射安全常识宣传。二是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盗窃、恶意损毁、阻挠建设电信设施等行为。三是规范管控防止通信信号干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要求,严禁开发商在新建楼宇时私自违规安装信号放大器,干扰通信基站。确保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及时关闭干扰器,保障学校等考点周边移动用户网络感知。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枞阳县通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推进通信设施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通信基站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高质量完成通信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三是确保考核成效,明确牵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分管负责同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于年末根据本《要点》开展通信发展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