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小群派”安徽禾场的公告 经联合调查,“小群派”安徽禾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枞阳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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