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拟推荐名单的公示的意见反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3〕191号)要求,通过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经4月7日会议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单位意见,拟推荐枞阳县白湖乡玉友家庭农场等45个家庭农场申报省示范家庭农场,拟推荐枞阳县兴农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合作社申报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我局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发改委反馈其中有一个家庭农场被行政处罚,不予推荐。所以拟推荐枞阳县白湖乡玉友家庭农场等44个家庭农场申报省示范家庭农场,拟推荐枞阳县兴农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合作社申报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特此说明。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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