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
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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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子女伤残:7440元/人.年;
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6240元/人.年;4680元/人.年;3120元/人.年。 |
子女伤残:7440元/人/年,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一级并发症对象6240元/人/年,二级并发症对象4680元/人/年,三级并发症对象312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5月30日前发放 |
0562-325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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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非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女户:14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2040元/人/年 |
非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女户:14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204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
0562-325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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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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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户籍在我县,另一方户籍不在我县的夫妻10元/人/月,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县或户籍在我县的符合条件单亲家庭20元/人/月 |
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5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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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慰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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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户 |
个人申请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11127 |
一户只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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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办秘〔2016)447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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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000元/人 |
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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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住院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办秘〔2016)447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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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人 |
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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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行动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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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
个人申请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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