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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委编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枞政〔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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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7:27 来源:枞阳县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乡镇工作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予各乡镇。具体为:赋予乡镇(除横埠镇)县级审批执法事项321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295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9项(详见附件1);赋予横埠镇(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356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32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10项(详见附件2)。现将赋权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乡镇赋权工作

赋权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扩权赋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赋权工作纳入城镇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范畴,通盘考虑、统筹谋划。

二、稳妥做好赋权事项交接工作

涉及赋权的县级部门与乡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及时开展审批执法业务指导,确保赋权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监管等环节依法下放到位。各镇要积极主动承接赋权事项,实现无缝衔接。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

三、认真推动乡镇赋权落地生效

涉及赋权的县级部门要对乡镇承接事项及时开展审批执法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督促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全链条监管,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同时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帮助乡镇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提高乡镇承接能力和办事效率。要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掌握乡镇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上级研究,确保乡镇接得住、用得好。

镇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对承接赋权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人员及各环节要求,统筹规范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管理,切实提高承接能力,确保赋权事项精准承接落实到位;要主动对接司法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并按程序落实相关执法制度。

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扩大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范围,组织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督促各镇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纠正错误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要建立赋权工作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收集掌握乡镇赋权相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根据乡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适时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

 

附件:1.赋予乡镇(除横埠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2.赋予横埠镇(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