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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委编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向枞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号: 枞政〔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向枞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7:21 来源:枞阳县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要求县政府编制了安徽省枞阳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赋权工作

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赋权双方根据赋权方式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及时研究解决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稳妥做好事项交接

  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主动与开发区对接,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移交行政审批委托专用印章、空白许可证样本、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等材料,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开放相关业务系统使用权限,确保赋权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监管等环节依法下放到位。开发区要积极对接赋权单位,接受指导监督,实现无缝衔接。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

三、推动赋权落地生效

开发区要将承接事项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明确办事人员及各环节要求,切实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赋权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指导、督察机制,定期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做好相关技术支持。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开发区赋权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经济开发区发展需求与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

 

附件:向枞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