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年度集中调整。
一、年度集中调整情况
根据全省一单的清单制度建设要求,严格对照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和市县两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调整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确保了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保持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统一规范。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枞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本)》《枞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本)》《枞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本)》《枞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本)》《枞阳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枞阳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枞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本)》。
(一)县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我县县级政府权力事项由3019项调整规范为3138项。调整规范后:
1.行政许可237项。与2021年本相比净增加85项;
2.行政处罚事项2463项、行政强制101项。与2021年相比行政处罚事项增加80项,行政强制事项减少4项;
3.7类行政权力事项共257项。其中行政征收8项(减少3项)、行政给付4项(增加1项)、行政奖励4项(维持不变)、行政确认44项(减少10项)、行政裁决7项(增加2项)、行政规划5项(减少1项)、其他权力185项(减少31项)。
(二)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我县乡镇政府权力事项由25项调整为30项。调整规范后:行政许可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规划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19项;
(三)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
我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由1050项调整为1112项(增加62项)。
(四)县级政府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
按照中介服务做减法的原则,我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事项76项(减少2项),规范事项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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