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目标引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高位部署推进。认真学习省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印发《枞阳县2022 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重点突出了河长制6大类24 项年度工作,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发布县级总河长令,强力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面清理长江岸线及支流垃圾漂浮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各级河长湖长牵头协调解决涉河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河湖问题大排查和横埠河、羹脍赛湖市级总河长会议警示片曝光问题专项督查行动。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促进各级河长湖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全年县乡村三级河长湖长共开展巡河巡湖 2.59万余次,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 75个,立行立改60个,发问题交办单15份。完成市级暗访11个问题验收销号,全县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三是打造幸福河湖。综合县城城防安保、引江济淮影响等工程项目资金 16000余万元,强力推进枞阳长河创建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在市级幸福河湖创建验收中取得98.36分的好成绩,该分数在全省创建的幸福河湖中排在前列,为我县在2022年度市级河湖长制工作政府目标考核排名第一奠定了坚石基础。
(二)探索创新经验,联防联治筑牢防线
一是强化跨区域协作联动。坚持流域统筹,与安庆宜秀区、桐城市建立菜子湖联席会商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巡湖行动,让河湖治理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高效有力,使我县跨市界水域――菜子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二是建立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在党政领导负责的四级河长制之外,还积极探索实施民间河长制度和河道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制度,通过有效调动社会各界资源参与河湖管护,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延伸到广大群众中,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护工作。三是激励全民共管共护。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工作,2022年9月,县河长办与县水利局、钱桥镇组织开展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志愿者活动。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年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安徽频道、全国节水办公室、《中国水利报》《安徽日报》等媒体先后报道我县河湖长制工作48篇;镇村级河湖长共有8人被评为铜陵市“最美河湖卫士”等。
(三)聚焦重点任务,有力有序统筹推进
一是聚焦水资源保护。制定全县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不断完善“十四五”水资源管理指标体系。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安徽龙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铜陵万华禾香板业有限公司被命名为“2022 年铜陵市节水型企业”;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命名为“枞阳县节水型企业”;枞阳县永丰圩灌区命名为“铜陵市节水型灌区”;枞阳县铁铜排涝站、枞阳县永赖排涝站、枞阳县横埠河南堤管理所3单位命名为“铜陵市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二是聚焦水域岸线管控。开展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共拆除沿湖沿线乱搭养殖鱼棚1座,清捞沟塘河渠4164处,清运水体及周边生活垃圾垃圾52吨,周边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三是聚焦水污染防治。树立排污口标志牌163个,核减排污口43个,对209个排污口编制了整治方案。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对县城区30个市政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 1 万户农村改厕,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 41.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7.7%。四是聚焦水环境治理。新建改造市政污水污水管道13.36千米,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27千米。对义津、雨坛等6个乡镇政府驻地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五是聚焦水生态修复。投资406.07万元,完成枞阳县王家元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连续4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2 年共投入资金15万元,放流各类鱼苗 361.6余万尾。六是聚焦水行政执法。开展采砂日常巡查2224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4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人次,动用执法船艇1500艘次、车辆800车次,巡查49000公里。查获各类涉砂船舶37艘,所有查获船舶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全部结案,罚款42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3万元、没收非法采砂船只2艘、没收砂石675吨,没收船舶及砂石拍卖收入110万元,拆解非法采砂船11艘。有序实施引江济淮枞阳小港航道枕袋用砂,顺利实施马鞍山水库规划可采区开采,2022年累计开采12万吨。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是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点多面广,河湖“四乱”问题仍然较多,农作物面源污染水体难以得到根治,部分河段水质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改善,尤其是河道岸坡边乱种、乱养、部分河道设置拦鱼网等现象是屡禁不止,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各级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对河湖问题整改销号不够重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到位,习惯于被动接受问题上交,办理效率不高;少数河长协助单位没有发挥协助河长作用,协助河长履职意识不强,开展河湖保护治理的主动性不足;一些成员单位对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水污染水环境问题督促指导不够,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建轻管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河湖管护资金及设备保障不到位,河湖环境治本问题未能得到很好解决。河长巡河及各级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更新维护、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都需要河湖管护经费作为保障,县乡专项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河湖管理成效。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级总河长会议以及本次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在防反复、强基础、补短板上持续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持续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及时召开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涉河湖问题专题会议等,落实县级总河长令,深入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压实河湖长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协助单位主体责任,定期督查河湖长履职情况,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和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推动区域部门协调联动。
二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工作。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密切关注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好河湖岸线垃圾漂浮物整治专项行动等,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三是强力推进各类问题整改销号。强化问题交办督办,以各级督查暗访、群众投诉举报等问题为重点,加大问题督办力度,压实各级河湖长和成员单位责任,建立“点对点、长对长”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对上沟通和对下指导,将问题整改销号作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重要依据。
四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工作机制。加强“河长+”工作联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重点开展和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结合水土保持、水资源、涉河项目审批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促进水利领域监管规范化。
五是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要求,对标对表,扎实开展羹脍赛湖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是大力营造管水护水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媒介,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创建河湖长制主题公园,推进河湖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的意识,持续守护一方碧水、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