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申请人/单位):
本行政机关于 2023 年 05 月 18 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
娱乐场所设立 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十二条、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备案)。
许可(备案)事项:
1.单位名称:安徽鑫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2.经营地址:枞阳县湖滨路维也纳酒店南面(裙楼)1-2 层
3.法人代表:何鹏
4.联系电话:1995626**53
5. 身份证号:340823198806****33
6. 许可证号:3407981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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