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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项铺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项政办〔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05-1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关于印发《项铺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0:48 来源:项铺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项铺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枞项政办〔2023〕8号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项铺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铺镇人民政府办公

2023519 

 

 

 

 

 

 

 

项铺镇2023 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枞阳县2023 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全面实行“全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促进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达到“零火点”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村为主片管组、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强化网格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及责任,在重点禁烧管控期间(5月上旬至7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实行全天候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网格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名单报镇禁烧办(设在镇环保办)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村要与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包保落实。

3落实宣传引导镇要督促村完善村规民约,把秸秆禁烧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并广泛宣传

(二)强化督查巡查

 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管理工作。镇级成立组长为王磊,成员为汪鑫、陶华、周炜、汪振奇、王佳伟的执法检查宣传组,实行不间断巡回执法检查和宣传,确保无盲区。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宣传组作用,落实巡查人员,常态化、全辖区开展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562-5755960,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

(三)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要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应急分队人员名单、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镇禁烧办

(四)强化秸秆离田收储和综合利用

各村与枞阳思雨秸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密切配合,合理设置临时打捆堆放点,思雨公司负责安排机械、车辆及人员到各村组沿途收集秸秆,各村协助安排好人员帮助老、弱群众将秸秆运送至路边。思雨公司负责进行清运,即收即转,当日收集、当日清运完毕。思雨公司在项铺镇境内年收储农作物秸秆0.2万吨,根据全镇耕地面积及实际油菜种植面积进行测算,油菜秸秆收储以125吨为参考基数,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镇政府将组织禁烧办和村对收储成效进行动态、跟踪考核,考核结果报镇党委会通过,镇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适当上浮或调减补助基数并按每吨240元给予成本补助。油菜秸杆收储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兑付补助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联系村科干为所联系村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所联系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联系村一般干部也必须包保到相应村民组。村书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具体推动各项工作。各村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每块田地有人负责

(二)加大舆论宣传

要在公路、公共场所、村组醒目区域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应急广播循环播放宣传、发放禁烧通告和一封信(发放到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各地地方特色,丰富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镇宣传办做好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和接受认可意识,使“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理念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焚烧查处

实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焚烧当事人并追究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部门,将以上级机关确定的行政执法赋权部门为准(未确定赋权部门之前,秸秆禁烧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驻村科干、各村党组织书记每人向镇财政缴纳1000元工作保证金;镇一般驻村干部、其他村“两委”干部、分片干部向镇财政缴纳500元工作保证金,对不缴纳保证金个人,不享受奖励但不影响处罚,罚金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发现火点并造成影响的每例扣驻村科干、村党组织书记、包片村干、镇相应包保一般驻村干部保证金200元(扣完为止)。此项工作由财政所、禁烧办和三资办负责落实。

()加大巡查监管

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重点禁烧期间实行全天候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镇村两级都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现象。禁烧重点时期,执法检查宣传组实行全天候督查,并实行火点通报制度。

()严格考核奖惩

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单独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强化问责力度。对禁烧不力的,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村级主要负责人、扣减年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措施。政府年终对各全年禁烧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具体建考核办法)。

()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重点禁烧管控期间要确定专人及时上报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同时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日常巡查、宣传、处置、处罚等文字和图片资料,建立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