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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雨坛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雨政【2023】73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51060
关于开展2023年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7 来源:雨坛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2023年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枞阳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暂行)》, 为 进一步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现就

2023年全县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 围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 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

边缘家庭认定相关规定的家庭。

(三)支出型困难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 减,导致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 刚性支出后低于我县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财产状况符合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相关规定的家庭。


二、实施步骤

    此次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从2023年6月8日开始,到6月

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至6月10日)。制订实施方

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社会救助政策。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6日)。组织开展 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等工作,并按规定时间

上报核查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资料汇总阶段(6月27日至6月30日)。进行全面 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民政局和镇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

查。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分类施保。一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在入户调查、科 学核算的基础上,根据收入来源变化情况,精准测算补差,城 市低保按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差额计算低保金,农村低保 按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的差额就近就高分成A、B、C三类保 障标准。二是根据低保对象年龄结构、健康残疾状况、劳动能 力等将低保对象分成A、B、C三类人员,其中A、B类低保对象分 别增发30%和20%低保金。A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 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B类: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 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并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C 类: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并且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 庭。三是低保家庭分类按照低保对象中最高类别确定为A、B、C

三类。


(二)加强核对结果运用。此次低收入人口核查工作要同在 册低保对象批量核对反馈疑似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结合起来,重 点对反馈的疑似问题要进一步科学调查,精准认定,并将调查

处理相关材料集中归档。

(三)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行政文书规范化管理和社会救助 大数据平台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 政文书工作的通知》 (枞民〔2022〕107号)要求,对社会救助行 政文书特别是社会救助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规范,对日常 管理类行政文书要分类归档,社会救助档案要齐全完整、统一 规范,集中存放在保密柜。要结合入户调查等及时更新、完善 救助对象社会救助档案相关附件材料和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

社会救助台账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救助精准。

(四)推进民政社会救助领域居民服务“ 一卡通 ”应用。 面推进通过社会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救助资金, 结合本次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社会 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动员民政社会救助对象 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有效激发社会救助对象应用社会 保障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实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

细,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进一步落实安徽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

严格按照《安徽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确定照料服务人,

签订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进一步完善探


视巡访制度,确定探视责任人,明确探视责任,规范《枞阳县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手册》登记。

(六)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本次低收  入人口定期核查工作要结合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  救助领域“应享未享 ”“ 重复享受 ”“违规享受 ”等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皖民办字〔2023〕9号)、《安徽省民政厅关  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  施方案(2022-2025)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皖民社救  函〔2022〕143号)和《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的通知》 (枞民〔2023〕28号)要求,聚焦社会救助领域  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和腐败问题, 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 “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  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  益行为。进一步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成效,规范做好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积极化解  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集中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持续整治社  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有效预防“虚、躲、冷、粗、 ”“有  政策、缺感情 ”等作风问题,严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保障条件,确保精准认定。此次低收入人口年度 定期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枞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枞阳县低保边缘家庭和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操作规程》等规定的条件对低收入人口进


行全面动态管理,精准认定,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 尽救、应退尽退。对核查后决定停发、调整救助资金或救助类 型的低收入人口,要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

的理解支持。

(二)严格工作程序,确保阳光操作。按照家庭经济状况调 查、 民主评议、镇审核确认和县民政局备案抽查的程序实施。 进一步规范低保、特困末端长期公示,加强管理,严禁覆盖, 救助对象有新增或减少的要及时更新,无变化的于每年的1月、

4月、7月、10月的10日前进行定期更新。

(三)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安排。本次低收入人口定期 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实施 方案,统筹安排,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核查,

确实摸清底数、核准情况、精准认定。

 

 

 

 

雨坛镇人民政府

2023 6 7 日